电工窃电,得不偿失。10月30日,宁波市江东区检察院对涉嫌盗窃罪的励某提起公诉。 为少交电费,老电工励某对自家的电表进行了改装。今年2月,电力部门发现励某偷电,就对其罚款5000元。经查,励某共盗电294天,所窃电量价值2000余元。案发后,励某退赔了全部赃款。